

阿先
在2023年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国发改委等19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个重磅政策—《关于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消息一经发布便立刻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烈讨论。

为什么会有如此关注?这是因为这一政策为今后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也就是说这一政策所描述的扶贫搬迁安置区的发展蓝图也是我们以后农村的要走的道路和要实现的目标,安置区发展成什么样,以后我们农村也会是什么样。
首先,国家19部门联合发布了这一政策,可见涉及范围和层面之广,也说明国家对于农村城镇化发展之重视。其次,全国范围内通过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有960万之多,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涉及范围最广、人口最多的一次移民搬迁。搬迁安置范围均匀遍布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可以称得上是我国广大农村的一个缩影。第三,政策发布于年终岁尾,这对于我们刚刚开始的2023年来说,绝对是政策实施很重要的一年,大家也都在翘首以盼,看看我们未来的农村到底该如何发展,会发展成一个什么美好样子?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快搬迁人口市民化进程。这一政策对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直接明确了答案,农民进城后并不以放弃农村土地为条件,农民并不会因此而失去原有的承包地经营权和各种农业补贴等权益。至还不愿意搬迁的村民该怎么办呢?文件也明确了要充分尊重搬迁人口的意愿,愿意搬迁的会支持鼓励,不愿意或不具备搬迁条件的也不会强求搬迁。
虽然文件指出了搬迁村民可以继续承包经营原搬迁地的土地,但是村民进城落户后要想再继续耕种土地,做到不误农时,积极生产我想也是有困难的。比如进城落户后耕作农机具、农资无处存放,劳作路程较远等等不便因素而逐渐失去继续承包经营的意愿。

迁移农民失去承包地经营意愿后,农村广大的土地该怎么办呢?
其实从《指导意见》就可以看出国家也早考虑到这一点了,里面明确指出:加快土地流转。搬迁村民失去对土地继续承包经营的意愿,我想这也是国家愿意看到的结果,为什么呢?
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经营的体制,这种体制对土地的利用的特点就是“散、碎、小”,这不利于农业机械化、土地集约化以及生产高效化的发展。如果推进土地流转,将土地进行集中利用,势必将会引入大型农业机械、现代化农业生产成果和技术,这对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投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出都是非常有利的。

至于以前这么多人耕种的土地谁来耕种问题,我想也不是问题,大型农业机械和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成果,势必会大大降低种地所投入的人力成本,以前全村的地需要全村的人来耕种,现在在现代化农业科技面前,几个人就可以完全应付得来,并且效果要比以前的要好。
土地交予谁来种,我想自有那些愿意种地又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的年轻农民去耕种。比如可以去了解一下,目前国家曾在基层扶植起来的农业合作社、种田大户有多少人参加过国家免费开办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这也说明在这一点上国家考虑的比较深远,已经下了一盘大棋,早早就在准备了。还有这几年对于农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的各种补贴,比如农机具补贴,农资补贴是干什么的?就是在扶持、支持一些愿意种地,又有能力种地的人做大做强,将来可以支撑起全国的农业生产。而这种农业发展模式也是那些农业发达国家早已经验证过的。
另外农民进城落户了,农民原来农村的宅基地该怎么办呢?
其实《指导意见》中也已经给了答案,那就是退出宅基地,并对腾退宅基地和碎片化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探索整合利用。也就是说村民腾退出来的宅基地和村里碎片化的集体建设用地将会集中起来在进行整合利用,怎么利用?那就是在国家空间规划的指导下用于满足产业开发用地需求,比如搞房地产开发,产业区建设。当然也可能会被整合成大片的耕地,流转给新型农民耕种。

农村城镇化发展如何走?
我们也可以通过《指导意见》窥探一二:因地制宜推进融入城镇化发展,比如通过“两区共建”实现产区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的延伸覆盖;城乡结合部纳入城区发展规划等等。
对于进城落户从落户制度、提高融城能力以及强化权益保障上来给予保障。从促进多元化就业、支持多业态创业、提升就业技能等方面促进高质量就业。从推进基础设施覆盖,提升配套设施基础,提高公共服务来提升生产生活便利性。
你对即将到来的农村“大型搬迁”有什么要说的?